长春轨道客车股份公司高速动车组检修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合心镇土地利用总体修改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2015-11-09
开标时间:2015-12-01
所属地区:吉林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轨道客车股份公司高速动车组检修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合心镇土地利用总体修改方案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轨道客车股份公司高速动车组检修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合心镇土地利用总体修改方案项目。
2.2 计划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3 招标范围:完成该宗土地利用总体修改方案,经专家评审后合格的方案材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技术力量雄厚并熟知项目区范围内人文、地理、环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转包、分包。
3.3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 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程 伟
电 话:18255142925
邮 箱:chinaz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