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十九中学(高中部)改造工程供配电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十九中学(高中部)改造工程供配电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发改设(2013)7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出资 比例100%,项目业主为郑州市第十九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十九中学(高中部)改造工程供配电项目;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陇海中路76号;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经审批部门批准的总投资约7752.77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8470.85平方米。
2.4 本次招标内容:地下室新建500KVA变压器两台(套)、新建变压器所涉及高压线路及设备;
2.5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合同估算价:约360万元;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条件:
1. 投标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报名企业须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其中承装叁级、承修叁级、承试肆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业绩要求:
企业及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已完公共建筑类似工程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财务要求:
报名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过的完整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公司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公司无行贿犯罪调查结果(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后开具的为准)。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且加盖公章)。
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且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9 日至2015年 11 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2 如报名企业超过9家,招标人将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如报名企业不超过9家(含9家),全部参加投标。
5.3 报名携带资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合同、社保等);
(2) 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继续教育合格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6) 企业及项目经理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出示施工合同的原件,且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报告);
(7) 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8) 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调查结果;
(9) 投标人开具的信誉承诺书。
授权委托人持以上资料原件到报名现场审验,留完整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文件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文件。
6.文件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投标)文件必须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