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三江民用机场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12-11
所属地区:黑龙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建三江民用机场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5]1727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七星农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七星农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路线全长9.221km,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
2.2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通过初测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报告送审稿;
(2)初测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批复后2个月内,通过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定测报告送审稿;
(4)定测外业验收3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依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
2.3招标范围:初测、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编制、后续服务。
2.4标段划分:
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标段规模(Km) | 说明 |
SJ1 | K0+000~K9+221 | 9.221 |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后续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设计资质和综合类工程勘察或勘察专业类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具备下列业绩条件,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业绩: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 1 条以上(含 1条)里程在10公里以上(含 10 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 ,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2013年度或201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每天 9时00分~11时30分,13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除外)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分别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15 年 11月21日 15:00前以书面方式传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 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补遗书形式在2015年11月23日15:00前发关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将带有投标单位公章的“确认函回执”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
公司的邮箱(请在邮件标题上标明项目名称及本单位名称)。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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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 颖
电 话:18255108622
邮 箱:zbtb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