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聊城发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受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聊城发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简介: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聊城电厂一期机组装机容量为2×600MW,锅炉为英国巴布科克能源有限公司制造的亚临界、“W”火焰、单炉膛、中间一次再热、自然循环、平衡通风、固态排渣、悬吊式燃煤汽包炉,于2003年8月投产。锅炉设计燃用山西西山、阳泉的无烟煤和贫瘦煤。一期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按一炉一塔设计,设计脱硫效率不小于97.5%。
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保部及山东省环保部门要求的超低排放指标要求,拟对脱硫项目进行改造。
二、工期要求:
本项目#1机组的设计、设备制造工期约4个月,现场施工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2月,初步计划停机2016年4月22日,现场完工时间2016年6月28日(停机施工时间65天)。#2机组的改造预计2017年实施。具体施工时间以电厂通知为准。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2台600MW燃煤发电机组W火焰锅炉脱硫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本次改造烟囱入口的二氧化硫浓度按不大于35mg/m3(标态,干基,6%O2)设计,系统脱硫效率不小于99.4%。具体参数及有关要求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本次改造仍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在原设备基础上进行改造。改造方案为新增一级吸收塔,设置三层喷淋层。利旧原有吸收塔作为二级吸收塔,
本项目建设模式为EPC模式,投标方负责工程从合同签定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和消缺、最终交付,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投标方提供的设计、供货以及安装和调试等服务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同的其他认证予以认可。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部、省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服务质量无不良记录。
(8)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废气)甲级资质和环保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内承担过的300MW及以上锅炉脱硫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改造后烟囱入口的二氧化硫浓度按不大于35mg/m3)业绩不得少于2台,已经投入运行并具备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用户证明文件以及性能试验报告。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方式
(1)时间: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1日(北京时间8:30-11:30,13:30-16:30)
(2)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工程业绩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