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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临高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中心仪器设备及采样车采购公告

   2015-11-26 280
核心提示:受临高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采购人)的委托,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就临高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中心仪器设备及采

受临高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采购人”)的委托,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就临高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中心仪器设备及采样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DY2015-09)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1、名称:临高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中心仪器设备及采样车采购

2、用途:加强临高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的水质检测,保障供水水质安全。

3、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表”。

4.本项目分A、B两个包。

A包:采(送)样车(详见招标文件)

B包:仪器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5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不是制造厂商的,其主要设备(详见用户需求书)必须获得制造厂商(或区域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2日8: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玉沙路国贸中心8楼C座。

3、标书售价: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注明期限及日期),上述资料齐备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5、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17:00:00(北京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9时30分;

3、开标地点:海口市玉沙路国贸中心8楼C座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5、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玉沙路国贸中心8C

电话:0898-36367757传真:0898-35357505

联系人:陈先生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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