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阳污水处理厂中途提升泵站10KV线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272万元
所属地区:山西
招标人: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晋阳污水处理厂中途提升泵站10KV线路工程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资环发[2014]11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位于南环高速公路绿化带内,贾家庄路西,规模36万吨/日,采用双电源供电,其中主供电源:供电电容2000KVA,由110KV金胜站10KV金胜2#线116#杆接火供电,沿规划蒙山大街北侧由西向东架空至中途提升泵站外电缆终端杆,下电缆进入新建2进4出环网,环网出电缆至用户配电室供电。路径长1.9KM.其中架空段1.6KM(利用现状杆),电缆段0.3KM;备供电源:供电容量1000KVA,由35kv晋源站10Kv古寨2#线66支19支27#杆接火供电,架空27米后下电缆至用电配电室。路径长80米,其中架空37米、电缆43米。该工程需对供电线路农电部分进行改造,改造线路全长2.1KM,其中架空1.544KM,电缆556米。工程投资额约为272万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监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电力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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