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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新食品加工区供热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15-11-30 230
核心提示:吉林中新食品加工区供热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标讯类别:国内招标资金来源:其它所属地

吉林中新食品加工区供热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人:吉林中新食品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中新食品加工区供热中心装修工程已由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管委会以吉食管字【2012】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中新开发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建设内容:供热中心装修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工程建设地点为永吉县岔路河镇。

2.5计划工期: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月23日,历时: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小型项目经理。

3.4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5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执行。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投标人需持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00分(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拟派本项目部的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以上提供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施工1000元,监理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每套。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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