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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1#病房楼、2#病房楼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2014-10-01 168
核心提示: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1 病房楼、2 病房楼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1#病房楼、2#病房楼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Q20110824001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已经 宿发改投资发[2012]12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1#病房楼、2#病房楼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       宿迁市环城北路北侧
 
  1.2项目规模:  第1标段工程造价约6000万元,第2标段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
 
  1.3工    期:  第1标段:180日历天,第2标段:15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质量创建目标:确保“鲁班奖”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承包人进场正式施工满10日,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承包人同时提供相同金额的银行保函),完成工程量3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20%,同时退还银行保函;完成工程量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40%;装饰工程施工结束付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两年且经宿迁市审计局审计结束付清余款。A、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约定应当由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B、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承包人开具正式施工发票后发包人方可支付;C、工程款仅转账支付与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指定账户;D、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银行设立监管账户,接受发包人对工程资金的监管(监管协议另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2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为
 
  第1标段: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1#病房楼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第2标段: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2#病房楼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审采用远程评标。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类似业绩要求:
 
  第1标段要求企业或项目负责人201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已完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除外)施工业绩。
 
  第2标段要求企业或项目负责人201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已完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除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4.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4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亦不接受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4.4.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4.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 月 1日上午8时30分至 10 月 13 日下午17 时30分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5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27-84396020,15850923059,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 ,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 年10月22日9 时00分。
 
  7.3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宿迁市环城北路北侧
 
  联系人:陈万庆    联系电话:0527-8090819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5楼
 
  联系人:李宜祥    联系电话:0527-84355519   传真:0527-88759179   邮编:223800
 
  201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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