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园数据中心机房项目柴油发电机组设备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12-24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浙江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杭州市余杭区海创园一期区块,东至永福社区土地(规划道路),南至永福社区土地(规划道路红卫北路),西至永福社区土地(规划道路),北至海曙路.
数据中心位于二层,面积约为900平方米,其中包括:机房区约615平方米,电力机房约60平方米、监控室约76平方米、拆包间约20平方米,备品设备间约32平方米,消防瓶组间约62平方米;三层辅助区域约40平方米;一层辅助区域约91平方米;地下一层辅助区域约208平方米;地下二层辅助区域约186平方米;以及11层屋顶辅助区域约270平方米.本次数据中心建设要求在二层机房区域布置不少于110个机柜,机柜平均功率须不小于5kW.本工程近期需保+证480kWIT设备用电需求(5年内需求),系统设计须保+证可在线升级到支持700kW的IT设备用电需求(终期需求).建设标准须参照GB5017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中A级机房级别.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标段内容: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海创园数据中心机房项目柴油发电机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5)投标产品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所投品牌容量为1200KW及以上柴油发电机组2个发电工程、2年及以上的国内发电厂或1200KW及以上柴油发电机组2个、2年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机房运行业绩;
(6)若有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满足如下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10:30;
招标人于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10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联系人:张磊
电话: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