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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三区项目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12-07 224
核心提示: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三区项目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2015-12-07所属地区:河南1、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三区项目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12-07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三区项目夜景照明工程已经豫州郑东房【2014】00033号核准备案,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三区项目选址位于郑东新区,总建筑面积约338244.19平方米。其中写字楼共计6栋,地上13层、地下三层;商业楼1栋,地上局部四层、地下三层。

2.2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三区项目夜景照明工程

2.3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7日

2.4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夜景照明工程深化设计、设备供应、安装施工、检测、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和培训、相关文件的提交、相关手续的办理、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等。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LED线性灯、点光源、投光灯、泛光灯、控制箱、线缆、编制楼体立面亮化多媒体演示方案、现场幕墙实体样板上照明视觉样板等 夜景照明工程的设备供应、安装施工、检测、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和培训、相关文件的提交、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等;施工图纸的深化设计;指导总包单位 和幕墙施工单位进行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夜景照明工程的预留预埋工作,对预留预埋的位置进行确认;协助幕墙施工单位进行图纸深化设计、优化设计,确认铝型材开 槽位置,配合完成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调试工作应包括单栋照明调试、本标段照明调试、竣工验收调试,并配合其他标段、地块、园区整体调试。

2.5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

2.6 工期要求: 243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0日。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并配合整体工程获得“中州杯”。配合龙湖金融中心项目一区、二区、C4-03地块、三区、四区工程获得“中照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均依法通过国家级认证机构认证;

3.2 投标人近五年(自2010年12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时间为准)承建过三项以上(含三项)单个合同额≧1000万 元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夜景照明施工工程业绩(不含市政照明工程、道路及桥梁照明工程);工程业绩以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 件)、工程款发票底联和银行付款对账单原件为准。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自2012 年12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时间为准)来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至少一项已通过竣工验收单个合同额≧1000万元的 夜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不含市政照明工程、道路及桥梁照明工程),且项目经理无 在建工程;工程业绩以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工程款发票底联和银行付款对账单原件为准。

3.4 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投标报名的为有效申请人。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于2015年12 月7日至2015年12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参加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处理事务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居民身份证;

(4)项目经理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工程款发票底联和银行付款对账单,提供发票底联的金额总计不得低于合同额的60%;

(5)企业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工程款发票底联和银行付款对账单,提供发票底联的金额总计不得低于合同额的60%;

(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7)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本项复印加盖单位章)。

(8)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两套,以备核查。

5、资格预审方法

如果报名的投标单位数量在7家以上时,招标单位保留资格预审的权利。如果报名的投标单位数量少于等于7家时,本次招标不进行资格预审,在评标时进行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 伟

电话:18255142925

邮箱:chinazt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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