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委托,对法院网络交换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法院网络交换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闵采招2014-16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按照招标需求完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网络交换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深化设计、货物及设备的
、供货、施工安装、验收等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财政资金:招标上限价102.02万元。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
6、交付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6468号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及其以上;
3)投标商需提供主要设备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产品的授权;
4)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在上海地区拥有固定营业场所和维修技术人员;
5)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6)若供应商所投产品为最新一期《上海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其注册资金、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则不受限制;
7)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五)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发售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址,有关安排:
1、时间: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22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节假日除外)。
2、地址: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闵行区莘庄镇莘松路380号九楼),其中,10月8日下午13::30-16:00在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莘西路406号,具体会议室见大厅大屏幕);
报名时同时出售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3、疑点澄清会时间和地点:
请各投标人在2014年10月8日15:00时之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智慧园)9楼业务部、传真021-64888687、联系电话:021-64888687)。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23日10: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莘西路406号))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地点: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莘西路406号,具体会议室见当天1号楼1楼大厅大屏幕)
7.评标时间:待定
评标地点: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莘西路406号)
8.招标方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法院
联系人:曹银荣联系电话:64120000*506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智慧园)9楼
联系人:张苗联系电话:64985280传真:64888687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潘梅蓉联系电话:64985000-6155传真:64926488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招标项目投标资格或者招标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申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上海市闵行区法院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