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宁夏灵武发电大型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与干式电除尘器提效协同研究与应用项目
?招标编号:HDLW-SCZB2016008
?招标编码:CBL_20151216_19836668
?开标时间:2016-01-12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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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大型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与干式电除尘器提效协同研究与应用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出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项目融资,资金已落实。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本期规模:2×1000MW机组工程
计划工期:#3机组90日历日;
#4机组120日历日;
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投标方负责本工程两台机组脱硫废水处理改造从项目研究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工程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技术规范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
质量要求:优良。
招标编号:HDLW-SCZB201600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经营范围、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高质量产品,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需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相应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3.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安装施工单位要求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设计单位要求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具有市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
5.投标人近五年在电力、石化行业设计、供货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产品曾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
特别提示: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络邮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方式:投标人应于发售时限内将标书费汇入招标代理人指定帐户(见联系方式),汇款后应尽快将确认通知(见附件)、汇款底单彩色扫描件发邮件至我公司。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2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