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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联通吉林IT承载网扩容工程TAP分光器集中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2015-12-16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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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联通吉林IT承载网扩容工程TAP分光器集中采购招标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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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1215_1982325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网络通讯计算机,园林绿化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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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联通吉林IT承载网扩容工程TAP分光器集中采购招标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受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委托,就“2015年中国联通吉林IT承载网扩容工程TAP分光器集中采购招标”所需的货物(包括设备的硬件、软件及服务)进行招标采购,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概要

(1)招标项目名称:2015年中国联通吉林IT承载网扩容工程TAP分光器集中采购招标;

(2)招标编号:SCZB20151464;

(3)招标内容:本期项目需采购4套网络流量智能管理设备,所采购设备用于与集团已部署的VSS网络流量智能管理设备互联,要求所采购设备可与集团现有接口设备VSS网络流量分流器兼容。且本期所采购设备将接入已部署的VMC网络流量智能监测系统中,要求采购设备与VMC网络流量智能监测系统兼容。采购预算34.19万(不含税),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限一人中标。

(4)主要技术参数: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5)供货期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将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系统安装调测工作;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中国联通相关要求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要求;

(7)框架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3年内

(8)供货地点:吉林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所需提供的内容;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受该制造商授权的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代理商,并由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

(4)除原厂设备外,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样品进行现场检测。所采购设备用于与集团已部署的VSS网络流量智能管理设备互联,要求所采购设备可与集团现有接口设备VSS网络流量分流器兼容。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设备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投标人不可泄露招标人网络机密及信息安全;

(6)提供2010年至今的类似项目案例(需提供正式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虚假+证件等相关信息,取消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吉林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30分

(2)地点:长春市;

(3)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盖章)

b.制造商+证明或唯一代理商授权函复印件(单位盖章)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百元整(¥500),售后不退。外地投标企业可以通过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宜咨询招标代理公司。

(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在12月20日前完成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电子招标文件。iPASS电子+证书购买具体事宜咨询。

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书面招标文件一致,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文件的提交

(1)已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销售截止日后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n,开标后2日内。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因招标人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

(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6日(10:00)时(北京时间),请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此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及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具体交纳要求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结束后,将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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