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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农村公路平交道口安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12-16 226
核心提示:穆棱市农村公路平交道口安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TZB-MLS-NCGL-PJDKGZ-SG-20151216?招标编码:CBL_20151216_1984

穆棱市农村公路平交道口安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ZB-MLS-NCGL-PJDKGZ-SG-20151216

?招标编码:CBL_20151216_19843375

?开标时间:2016-01-06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穆棱市农村公路平交道口安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由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牡发改审批【2015】81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牡丹江市公路管理处牡路发[2015]249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补贴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穆棱市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穆棱市农村公路平交道口安全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穆棱市

2.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穆棱市农村公路平交道口安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共284处平交道口,路面为粒料改善土路面(砂石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及沥青混凝土路面。

2.4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6年1月16日-2016年6月1日,共136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的划分: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

穆棱市农村公路平交道口安全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标段划分表

标段号项目名称位置数量

(处)主要工程及说明

A1穆棱市农村公路平交道口安全改造工程八柳工路17处、八十公路27处、八穆公路23处、八林公路19处86路基、路面及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A2穆棱市农村公路平交道口安全改造工程鸡图线叉口至太安7处、永安至红石4处、福来至莲河25处、福禄至光明54处、八面通至下城子30处、兴源北至红岩7处、八穆线叉口至树仁7处、穆棱互通区至红房50处、枯榆树林场至荒火茬4处、鸡太公路至珍珠岩厂10处。198路基、路面及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合计28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

近五年来(2010年-2014年),曾成功累计完成了30Km及以上四级公路及以上路基、砂石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等类似所投标段工程的施工,并曾在一年内成功完成5km及以上四级公路及以上路基、砂石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等类似所投标段工程的施工。

以上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

3.2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采用通过制。

投标人对2个及以上标段投标时,不允许将所投入人员、机械设备在所投的多个标段内重复出现。否则对所有重复出现的标段按不通过审查处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标段的投标(本次招标,每个具备独立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只能授权给同一个被授权人参与本次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0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休息)每天9时00分~11时30分,13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分别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合同段。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请投标单位于2015年12月21日上午8时00分(北京时间),自行考察现场,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自理。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15年12月22日9:00时前以书面、电子邮件(盖公章的扫描件)或传真的方式送(传)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补遗书的形式于2015年12月22日16:00前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将带有投标单位公章的“确认函回执”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请在邮件标题上标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6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3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A1标段人民币3万元,A2标段人民币4万元。形式为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适用),投标保证金应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2日11:00时。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电汇回单及收据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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