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山东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邹城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集电线路接地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大唐山东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邹城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集电线路接地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1、项目名称:邹城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集电线路接地施工
2、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招标范围
集电线路接地工程,该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材料、安装施工、土石方开挖及土方回填、征地、现场施工协调。
4、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就以上项目编制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5、资格审查条件:
5.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资格审查公告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将资格审查文件和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5.2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5.2.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5.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2.3近三年内申请投标人在国内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5.2.4 资格和业绩:
5.2.4.1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有下列资 质
1、 对投标单位的要求:公司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乙级及以上(或具有此资 质厂家的授权资 质),且此资 质在山东省气象局备案。并具有风力发电行业设备接地经验和业绩,必须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防雷工程专业承包五年及以上经验;或近两年内至少五个成功的风电机组防雷接地业绩,期间无重大失误。
2、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2~3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2.5.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5.2.5.3投标单位有承包同等规模及地区集电线路接地施工的相关经验和业绩。
5.2.5.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文件(请注明参加审查的标段名称)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6.1 投标人声明函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2 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传真、电子邮箱);
6.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工商局复印件);
6.4企业的资 质;
6.5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6.6近三年投标集电线路接地施工业绩表及用户使用(包括正在执行的合同);
6.7三年内介入诉讼情况。
6.8银 行资信: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信用等级);
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资格审查文件的提交,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报名时间:2014年9月30日-2014年10月10日
联系人:刘巍
手 机:13146437378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liuweizb@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