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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云南省分公司2015年高铁公网覆盖工程沪昆高铁施工招标公告

   2015-12-22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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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云南省分公司2015年高铁公网覆盖工程沪昆高铁(云南段)施工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1222_2000105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云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15年高铁公网覆盖工程沪昆高铁(云南段)施工项目,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性质:工程招标

2.2招标内容:高铁公网覆盖工程沪昆高铁(云南段)施工

2.3项目建设地点:沪昆高铁云南段,

2.4项目概况及预估投资规模:

2.5.1项目概况

沪昆高铁由东向西经贵州省贵阳、安顺、盘县后进入云南省,经富源、曲靖、马龙、嵩明至昆明市(昆明南站)。长沙至昆明正线全长747.312km(运营长度),其中云南境内长192.229km(含

枢纽)。本次招标范围为红线内公网覆盖施工项目,包括沪昆高铁云南段全线44个隧道64.902km(含单洞双线,及单洞单线)、隧道口以及铁路沿线的公网覆盖工程及不限于基站设备、电力电

缆、通信泄漏电缆、光缆、隧道内外站点、电源配套、公共配套材料等范围的施工。沪昆高铁云南段建设地点包括昆明和曲靖。

2.5.2预估投资规模

包括施工费(含赔补费、修复费)及其乙供材料、乙供设备(不含甲供材料)总投资规模预估约为9597万元。

注意:本项目涉及到的规模、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为准,最终决算金额以审计金额为准,最终决算的施工费(含赔补费、修复费)和乙供材料、乙供设备等相关费用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投资预估

金额。

2.6工期要求:2016年4月10日前完工,具备验收条件。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信部和原铁道部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2.8招标范围:沪昆铁路(云南段)公网覆盖铁路控制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最终以施工设计文件为准,含终验后2年的保修期服务)。

2.9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数量按招标人委托的审计部门审计的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施工单位所购材料、设备的单价按招标时规定的单价计取。本次招标项目应该已经包含所需的材料

及设备,如实际施工中确实需要使用投标清单外的设备及材料,根据需购买材料将来产权归属情况需要提前向中国铁塔云南公司提出使用申请(材料及设备清单、数量、价格),待中国铁塔

云南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投标清单外的材料、设备单价原则按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2015年第四季度信息价计取;无信息价的材料、设备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核实后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要求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集团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

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种资质:

(1)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全国范围内高速铁路或客运专线(设计时速为200公里或以上)的GSM-R和公众网络信号覆盖的施工业绩,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并根据招

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0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至2014年经外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本项目应配备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铁路、机电、通信与广电专业其中之一)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各地市至少配备1名或以上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铁路、机电、通信与广电专业其中之一)的现场项目负责人,另外根据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

一个现场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负责两个及以上地市的项目管理工作。

3.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9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引起现网络重大通信安全事故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整,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

4.4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的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申请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1日9时00分。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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