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无锡机场生活污水处理改造工程机场生活污水处理站扩容改造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江苏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机场生活污水处理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机场生活污水处理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管经发[2015]1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南硕放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苏南硕放国际机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机场现有污水站内(空港二路与空港一路相交三角地块)
工程规模:新增接触氧化池2座、BAF生物曝气滤池及中间水池等各1座,并更新原污水处理站部分管网及设备,总用地面积约34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4平方米。污水处理能力2400吨/日。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38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站扩容改造工程,包括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设备、材料、软件,随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等;服务内容包括:配合设计院对招标设备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确保设备顺利投入使用,直至通过工程最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计、设计联络、工厂试验、出厂检验、安装指导、调试、验收、培训和质保期内的保+证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2至201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企业近5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企业承担过污水处理能力≥24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厂),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无锡市招标办诚信库内信息为准,缺任意一项为此项不合格。类似工程有效期自2011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17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1.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所报备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苏建建管〔2014〕701号)及《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文件要求。承诺书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5.1[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3日9:00时至2015年12月28日16:00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1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联系下述联系人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