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新疆库尔勒机场改扩建工程加油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1.招标条件
新疆库尔勒机场改扩建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1245号文批准建设、民航新疆管理局新管局发[2014]12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民航基金和自治区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库尔勒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加油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新疆库尔勒机场。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采购1辆3.5万升罐式加油车、1辆2万升罐式加油车。投资额约390万元。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供货。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所投设备如果是在国内生产的专用设备或属于民航发【2015】22号民航专业设备目录的产品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
3.3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4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及招文件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报名
将报名资料(复印件)以扫描件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
4.2报名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制造商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代购车辆提供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4.3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磊
电话: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