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工程站场无损检测招标
开标时间:2016-01-20
所属地区:天津
1.招标条件
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已由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油气[2014]3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39.4%,贷款60.6%。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工程站场无损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工程。
2.2建设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区东突堤。
2.3建设规模:LNG接收能力300万吨/年,供气能力为40亿立方米/年,汽车装车能力为30万吨/年。
2.4本工程无损检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标段招标范围:除储罐工程外接收站工程的所有无损检测工作,包括码头卸料设施、工艺处理设施、天然气计量外输设施、工艺及热力管网、火炬设施、公用工程、汽车装车设施等无损检测工作,以及配合数字化工程数据采集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B级及以上)》,获准从事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等工作。
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③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2年以来有LNG接收站无损检测或石油化工装置无损检测项目300万以上合同金额的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高级(Ⅲ)四项资质之一的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2010年以来有LNG接收站无损检测或石油化工装置无损检测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Ⅲ级、超声波检测(UT)Ⅲ级且具有液体渗透检测(PT)Ⅱ级及以上、磁粉检测(MT)Ⅱ级及以上资质的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2010年以来有LNG接收站无损检测或石油化工装置无损检测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射线照相检测、超声波检测、液体渗透检测、磁粉检测人员持有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对应检测项目专业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出具检验报告的光谱检验、硬度测试和铁素体测定的操作人员,须持有相应的理化检验/证书。2010年以来有LNG接收站无损检测项目或石油化工装置无损检测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时间: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4日(工作日,每天8时0分至16时0分)。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及;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开户银行许可/证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
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6年1月20日8时0分至9时0分。
6.2截止时间:2016年1月20日9时0分。
联系人:张磊
电话: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