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新运控中心项目-大屏显示与控制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新运控中心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函【2015】5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首都机场中国服务大厦
2.2本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2.2.1范围:包括指挥大厅、综合会商室、应急会商室。
2.2.2大屏显示系统及分布式控制系统:
A、大屏显示系统包括4组70英寸DLP拼屏显示单元,其中412一组、24一组、22两组;
B、55英寸LCD窄边25拼屏显示单元一组;
C、60英寸LCD单屏8块。
提供上述设备及分布式控制系统的供应和安装,包括所有配套的软硬件。
2.2.3其他工程的实施:包括视频会议系统的接入、其它显示设备的接入、本系统专用网络建设、配套线缆的供应与安装等。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2.5招标范围:
2.5.1范围:包括指挥大厅、综合会商室、应急会商室。
2.5.2大屏显示系统及分布式控制系统:
A、大屏显示系统包括4组70英寸DLP拼屏显示单元,其中412一组、24一组、22两组;
B、55英寸LCD窄边25拼屏显示单元一组;
C、60英寸LCD单屏8块。
提供上述设备及分布式控制系统的供应和安装,包括所有配套的软硬件。
2.5.3其他工程的实施:包括视频会议系统的接入、其它显示设备的接入、本系统专用网络建设、配套线缆的供应与安装等。
2.6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8,007,103.18元,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任意一项资质(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5)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4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
2015年9月~2015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3.6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自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800万元(含)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工程名称、工程竣工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附
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签/证书的(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投标人须提供DLP投影显示单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8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1个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9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0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1信誉要求:
(1)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在施工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①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网上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网上报名资料进行投标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或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18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磊
电话: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