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山东省武所屯生建煤矿、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和山东省徐庄生建煤矿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损溢签证、矿产资源评估和资产评估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山东省武所屯生建煤矿、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和山东省徐庄生建煤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其委托,对其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0627-15Z4321047
2、招标人:山东省武所屯生建煤矿、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和山东省徐庄生建煤矿
3、项目名称: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损溢签证、矿产资源评估和资产评估项目
4、招标范围:
项目简介:山东省武所屯生建煤矿、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和山东省徐庄生建煤矿均隶属于山东省监狱管理局。
山东省武所屯生建煤矿(以下简称武所屯矿)地处山东省滕州市姜屯镇境内,距离滕州市区约15公里。武所屯矿的矿区面积8.556km²,截至2015年11月30日,保有资源储量为2840.1万吨,可采储量为818.7万吨,矿井生产规模为39万吨/年,服务年限为15年,煤种为气煤、肥煤。截至2015年11月30日,武所屯煤矿资产总额140,478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109,163万元,长期股权投资3,000万元,固定资产7,535万元,在建工程6,498万元,无形资产(采矿权)6,040万元;负债89,659万元,所有者权益50,819万元。
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以下简称滕东矿)属于山东省武所屯省建煤矿投资兴建。地处山东省滕州市鲍沟镇境内,距离滕州市区约5公里。滕东矿区面积27.0523km²,截至2015年11月30日,保有资源储量8947.7万吨(气煤7263.6万吨,1/3焦煤1139.3万吨,天然焦544.8万吨),可采储量2112.6万吨,矿井生产规模45万吨/年,服务年限为33.5年。截至2015年11月30日,滕东煤矿资产总额96,2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3,639万元,在建工程5,523万元,无形资产(采矿权)7,014万元;负债85,787万元,所有者权益10,433万元。
滕州市武所屯生建煤矿劳动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位于武所屯矿内,截至2015年11月30日,服务公司资产总额378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107万元,库存物资186万元,固定资产18万元;负债38万元,所有者权益339万元。
山东省徐庄省建煤矿(以下简称徐庄矿)地处山东省滕州市大坞镇境内,距离滕州市区约10公里。徐庄矿矿区面积14.199 km²,截至2015年11月30日,保有资源储量4648.6万吨(均为气煤),可采储量1583.9万吨,核定生产能力65万吨/年,服务年限为17.4年。截至2015年11月30日,徐庄煤矿资产总额63,654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38,929万元,固定资产13,608万元,无形资产(采矿权)9,847万元;负债13,600万元,所有者权益50,054万元。
企业合并资产情况:截至2015年11月30日,上述三座煤矿企业合并资产总额196,339万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2,000万元,固定资产94,801万元,在建工程12,022万元,无形资产(采矿权)22,902万元;负债85,693万元,所有者权益110,646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三:资产评估(不含土地)。范围为以上煤矿企业部分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5、项目工期:投标人自主竞报最短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存续和纳税,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齐全;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相关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师且从业经验三年及以上,其中:标段三注册资产评估师10人及以上。实际进场工作组现场工作人员中须始终保持有最少1名注册师、2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所有人员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4、标段三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及五年以上从业经验。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组人员并出具拟参与该项目实施的全部人员名单。
5、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9月1日至今同类业绩合同最少一份,有煤矿煤炭企业资产评估业绩的优先;
6、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主管部门所公示的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8、投标人须经山东省国资委、财政厅备案。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2、如果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时,招标人保留不接受该投标报价的权利,投标人承诺对此表示理解和同意。
3、投标(现场)活动正式开始后,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请投标人提交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不提交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评审的,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不合格的,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须提供投标响应函、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
(1)投标人全称;
(2)投标人企业简介;
(3)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
(4)保证金退付的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5)拟报标段号。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及要求同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经彩色扫描后发送至下列邮箱sdzb1107@163.com(响应函须另提交Word版电子文档1份)。
3、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邮件报名者,在报名合格后,将招标文件费汇至招标公告中银行账户,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彩色扫描后发送至报名邮箱sdzb1107@163.com,并电话通知查收。
4、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登记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并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2、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911室)。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月20日9:00(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16年1月20日9: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二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武所屯生建煤矿、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和山东省徐庄生建煤矿
地址: 山东省滕州市姜屯镇
联系人:吕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0632-5026815、5026786
招标代理: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911室
联系人:孔凡勇、胡廷凯
电话:0531-81917669
电子信箱:sdzb1107@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济南分行
帐号:238101201090005307
十二、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