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华寿光发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特种材料库、制冷加热站建筑安装施工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60104_17454748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所属地区:山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国华寿光发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特种材料库、制冷加热站建筑安装施工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东国华寿光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
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4】18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代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代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501756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寿光电厂一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特种材料库、采暖加热站、集中制冷加热站的建筑、安装工程(按图施工,图纸目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不含桩基施工;
厂前区变压器、厂前区PC段所带设备的的安装、调试、电缆接线敷设;
采暖加热站、集中制冷加热站分系统调试;
特种材料库、采暖加热站、集中制冷加热站与配套外网及主管线的联接;采暖加热站、集中制冷加热站周边(至四周道路)场地平整;
本标段招标界限及接口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4.2.4施工界限与工程接口”。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2月20日,竣工日期2016年5月15日,其中制冷系统2016年4月30日具备投用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
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近3年(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工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完工业绩且合同额不小于500万元工程业绩。
(4)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近3年(2013年1月1日起至今,下同)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近3年(2013年1月1日起至今,下同)在神华集团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及国内其他工程中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9)投标人在2013年~2015年(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10)、投标人在2013年~2015年(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6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8日9时00分。
5.2未按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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