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路兴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机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1.招标条件
受采购人的委托,对 景东路兴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机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和供货能力的投标人 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景东路兴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机械采购项目
2.2截止时间:2016-01-14
2.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4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详细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1 |
挖掘机 |
进口机,发动机额定(净):113kw(152HP),铲斗容量:0.80-0.91立方米 |
1 |
台 |
125万元 |
2 |
装载机 |
标准斗容:2.2-4.5立方米;额定载重量:5T;额定功率:162/160;带空调。 |
2 |
台 |
80万元 |
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2.6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7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3.4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8日起至2016年1月1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 00 分,下午14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覆盖本次采购项目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材料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2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