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港宾港作业区二期工程安全预评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1.来宾港宾港作业区二期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09]65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业主自筹资金。受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来宾港宾港作业区二期工程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均可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来宾港宾港作业区二期工程位于来宾市工业园区,冷却水发电厂下游,红水河右岸,来宾大桥上游约10公里处,陆路距来宾市约10公里。建设规模为6个1000吨级泊位,设计年吞吐量为209万吨。其中3个1000t级散货泊位(1#、4#、5#泊位)、2个1000t级多用途泊位(8#、9#泊位)、1个1000t级件杂货泊位(10#泊位),以及相应的装卸工艺、配套的消防及给排水、供电照明、环保等设施,共用地438亩。
2.2项目地点 广西来宾市宾港作业区项目范围内
3.合同内容
合同包括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服务,包括编制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报告,协助招标人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安全预评价报告批复或备案
4. 报价人合格的条件
4.1报价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乙级及乙级以上安全评价资质;
4.3根据国家颁布的《安全评价机构业务范围划分标准》的规定,投标人业务范围内必须包含“第二类港口码头”业;
4.4 201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安全预评价咨询服务工作,并取得批文或备案。
4.5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请有意参加报价的合格报价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于在2016年1月21日起至2016年1月28日止,每天8:0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上班日,下同)报名领取询价文件。
5.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不予邮购报名。
6. 报价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7. 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报价人承担,且报价文件概不退还。
8. 报价文件送交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4日17:30,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迟到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9. 开标:询价人不对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公开开标。
10.询价流程
10.1 编制询价文件
10.2 发布询价公告;
10.3 接收报价文件;
10.4 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开封报价文件;
10.5 组织询价小组评价报价文件;
10.6 完成询价报告;
10.7 确定承担本项目的报价人;
10.8 询价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报价人签定合同。
11. 合同授予标准:询价人优先与资质、业绩、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满足要求,且报价较低的报价人进行洽谈,经洽谈后询价人把合同授予符合要求的报价人。
12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