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市场的恶性低价竞争引发关注。
近日,在由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与国际节能环保协会共同主办的2015年度绿色低碳发展变革力领导人峰会暨第五届国际碳金奖盛典上,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指出,绿色发展能够促进经济增长,虽然国家政策上扶持力度较大,但是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王玉庆介绍,现在很多地方有点恶性竞争,有些是属于地方保护主义。为了打市场低价恶性竞争,带来的恶果是不能保证治理的质量。
一位环保上市企业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环保领域的低价竞争问题比较多,比较常见的情况是,一些企业在低价中标之后,运行一段时间后就难以为继,将会与地方政府进一步博弈。
在业内专家看来,在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领域通过低价中标,“绑架”地方政府的问题一直存在。
抢占市场垃圾处理费报出三折价
2015年9月,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高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宣布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预中标江苏省高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垃圾处理费中标金额为26.5元/吨。
2015年12月,浙江绍兴某处理规模为2250吨/日的垃圾焚烧项目开标,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给出了18元/吨的垃圾处理服务费报价。
相对于前两年市场上六七十元每吨的垃圾处理服务费报价,不到20元/吨的价格是否已经“击穿”成本价,如此低的价格带来的环境服务真的可以让人放心?
王玉庆称,近年来,中国的垃圾焚烧项目发展得非常快,前两年一般做得比较好的价钱,大概每吨垃圾是60块钱,这样才能维持成本或者有点利润。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能否盈利与其规模有很大关系,高邮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投资收益率可能低于5%,低于长期借款利率。
E20环境平台发布的《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成本测算及分析报告》显示,垃圾处理服务费与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垃圾焚烧热值、建设投资密切相关。在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为8%,垃圾焚烧热值为6500KJ/kg,建设投资为45000万元的前提下,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应在65元/吨左右,若考虑到应收账款周转期的问题,垃圾处理服务费初始单价将上浮至68元/吨。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有些企业为了达到上市、融资等目的,项目可以暂时不盈利,但是,在未来某些时间点上会有风险。低价恶意竞争伤害的是整个市场的口碑和生存空间。
但是,就在业界对于环保领域的低价中标行为进行“讨伐”的时候,同样也有一些业内人士站出来力挺低价中标,记者简单梳理发现,他们给出的理由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竞标是市场行为,企业要想中标,降低价格是必然选择;二是,只要政府加强后期监管,仍然可以保证项目运营质量。
低价竞争亟须政府出台相关规范
对于一些企业而言,低价中标或许只是一个拿到项目的“敲门砖”,真正运营一段时间后就可能会“变脸”。
上述环保上市企业负责人称,公司在投标中就曾遭遇过竞争对手低价中标的事情,他们报出的价格不到我们的一半,但是,项目运行一段时间后,就会再和政府谈判,要求涨价。
对此,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曾公开撰文指出,很多地方热衷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生活垃圾处理BOT投资运营方,在投资洽谈时,协议的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较低,项目运行后再把生活垃圾补贴调整增加也不是个别案例。
例如:某市10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协议中生活垃圾补贴费是60元/吨。项目刚刚运行几年,由于缺乏经验等因素,项目盈利状况较差,烟气排放也不达标。后来通过媒体曝光,使政府面临压力,最后政府出资改造烟气处理设备,并把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费一次性提高到120元/吨。
低价中标后,运营之中会对价格进行调整,虽然前期签订有相关合同,但是,也为调价留下空间,徐海云介绍,上述案例中的垃圾发电项目实际上已经转手了两次,企业完全可以议价卖掉。
薛涛认为,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说,肯定是愿意接受低价中标,同时,由于一些环保监管缺位,企业超标排放现象较为普遍,也让企业在低价竞标上更有底气。当然,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等项目,有其行业特殊性,地方政府不可能像对待一般企业那样容易对其关停。
“这里面实际上也是一种‘绑架’关系,投标人中标后就会‘绑架’政府。”薛涛说。
在不设低价限制的情况下,企业为了获得项目,快速抢占市场,低价恶性竞争不可避免,上述环保上市企业负责人称,低价恶性竞争的结果要么是环境服务质量打折扣,要么是政府最后被迫妥协,接受涨价,亟须政府出台相关的规范,对这种恶性竞争的秩序加强管理。
“我想规范的市场、公平的竞争,可能是新技术和确保我们(环保)工程质量很核心的问题。”王玉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