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埕岛油田硫化氢防护及治理工程施工(标段二)施工招标公告
2016-02-17
招标编码:CBL_20160217_21066514
开标时间:2016-03-07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环保,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
埕岛油田硫化氢防护及治理工程(标段二)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埕岛油田硫化氢防护及治理工程(标段二)已由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以石化股份油计【2015】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
厂。建设资金来自计划投资,出资比例为100%。埕岛油田硫化氢防护及治理工程(标段二)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埕岛油田硫化氢防护及治理工程(标段二)。
2.2建设地点:埕岛油田海域。
2.3建设规模:埕岛天然气预处理站脱硫及陆上终端硫化氢监测及防护工程:安装埕岛天然气预处理站撬装化脱硫装置1套,2座陆上终端硫化氢监测及防护装置各1套。
2.4招标金额:377万元。
2.5计划工期: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9月20日。
2.6本工程施工标段划分:1。
2.7招标范围:埕岛天然气预处理站脱硫及陆上终端硫化氢监测及防护工程:安装埕岛天然气预处理站撬装化脱硫装置1套,2座陆上终端硫化氢监测及防护装置各1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为中文版);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资格:
(1)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3)持有本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须同时持有本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须同时持有本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网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6年2月17日至2月22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2)购买地点: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1套,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及身份证;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银行电汇三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银行保函、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
户转出。
5.4中石化企属、实体、改制企业按照石化股份建招函【2010】51号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2016年3月7日14时00分。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