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句容二期(2×1000MW)高效洁净超超临界“上大压小”扩建工程主体施工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60226_17843343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华电句容二期(2×1000MW)高效洁净超超临界“上大压小”扩建工程位于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下蜀镇桥头临港工业集中区华电路1号,距镇江市和南京市分别约28km和45km。厂址交通便利,南距沪宁铁路和原宁镇公路为2.5km、距312国道约5km、距沿江高等级公路约1km,距沪宁铁路桥头客(货)运站约3km。厂址南侧建设电厂进厂道路和沿江高等级公路连接。
2.2工程规模:江苏华电句容发电有限公司现有装机容量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13年8月和2013年11月相继投运,目前运行情况良好。
本期扩建2台10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结合上期工程,电厂总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一次再热)+2×1000MW级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次再热),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及脱硝装置。
项目已取得江苏省发改委下发《关于核准华电句容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5]678号)。目前,江苏省电力设计院2015年1月已完成《江苏华电句容二期(2×1000MW)高效洁净超超临界“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5年10月份已完成初步设计审定工作。
2.3资金来源: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51%、江苏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46%、江苏海滨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联合投资,由江苏华电句容发电厂负责建设。注册资本金比例按发电工程动态总投资的20%考虑,其余建设资金按商业贷款考虑。
2.4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6年04月28日开工(主厂房基础浇灌第一方混凝土),3号机组2018年04月30日通过168h试运行,4号机组2018年07月30日通过168h试运行。
2.5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接口详细说明
本次招标的范围分为A、B标段。
A标段范围为:3号机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两机之间的主厂房公共单元建筑工程;集控室建筑工程及两机共用的安装工程(如集控室);与一期工程连接天桥建安工程;3号机组A排外及炉后区域建筑、安装工程;3号机组脱硝建安工程;3、4号机组的循环水管建安工程及循泵房、循环水杀菌处理室安装工程;水处理、化学清洗、雨水泵房、供水、升压站、除灰、除渣、氨区等公用系统建筑、安装工程,并负责与一期工程相应的连接与改造;厂区道路、厂区公共地下设施,附属生产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及本标段内室内、外地坪回填至设计标高;其他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的建筑与安装工程(如厂前区)。
B标段范围为:4号机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不含主厂房公共单元及集控室建筑工程、两机共用的安装工程);4号机组A排外及炉后区域建筑、安装工程;4号机组脱硝建安工程(不含氨区);化学清洗、本标段内室内、外地坪回填至设计标高。
本次招标分A标(招标编号:CHDT004/15-SG-0301)、B标(招标编号:CHDT004/15-SG-0302)两个标段同时招标,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A、B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投标人仅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机会。招标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具体施工内容及界限划分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招标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见招标文件合同附件9:《工程物资管理协议》
本次招标A标段B标段,除各标段工程施工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外,还应包含并不仅限于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准备、建筑安装施工、设备单体或单机调试、配合分系统和配合机组整套启动调试,施工范围内按规程、规范要求各种质量检验费用由投标人负责;配合起吊设备等其他特种设备的取证验收;配合特检所、技术监督局等第三方检验单位的锅检、压力容器、电梯等检验工作(包括:检验设备的起吊,检验设备的打磨,除锈,脚手架、梯、台、防护设施的搭拆,临时电源、水源、气源的驳接与拆除及机械、人员配合等);与其他承包商及供货商等相关单位的配合工作、甲供设备材料的现场装卸、保管及二次运输、验收;工程资料归档、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配合高标准达标投产及确保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等工作。
投标人中标后,应严格按照各标段施工合同确定的内容及范围进行。
各标段工程接口部位原则是根据各标段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设计界定,接口部位的连接由后完成者实施,现场各单位的协调要服从招标人的协调。
具体施工范围以最终版施工图纸为准,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具体详见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资格条件中所涉及到的文件。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投标方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m.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n.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在有效期内。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专用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的注册资本的应该符合《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
(3)其他:无
3.2业绩要求
(1)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级主体施工投产业绩。
(2)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壹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的经验和业绩1个。
注:1.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使用功能相近、建设规模相同的项目;
3.3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一般设备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5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序号名称标书费(元)
1主体施工A标段12000
2主体施工B标段12000
4.2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2月26日-3月3日17:00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