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鄂西段隧道LED照明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设计采购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6-03-07
投资金额:138万元
所属地区:湖北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沪渝高速鄂西段隧道LED照明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设计采购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
江西省通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节能晶和照明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沪渝高速鄂西段隧道LED照明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设计
采购
3、招标编号:HB-2016019-F16019
4、项目描述及本次招标内容:沪渝高速鄂西段隧道LED照明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设计招标。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预算:人民币138万元。
6、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包含现场勘查、施工图设计等。
7、设计服务期:与施工工期一致。
二、 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等(上述所有证照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一条高速公路隧道的机电工程新建项目或改造项目设计工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获取
2016年3月7日起至2016年3月11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需携带相关资格证 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执业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投标资格要求里面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 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 投标文件递交
2016年3月28日14时整(北京时间)前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3月28日14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 现场勘测
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均不负责。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