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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空域运行监控与评估系统工程配套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6-03-08 257
核心提示:民航空域运行监控与评估系统工程配套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开标时间:2016-03-30所属地区:北京1.

民航空域运行监控与评估系统工程配套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6-03-30

所属地区:北京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航空域运行监控与评估系统工程配套设备安装工程已由民航函[2015]708号《关于民航空域运行监控及评估系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等文件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647-154023450325

2.2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北京顺义空港工业区(空域中心新址)。

2.3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民航空域运行监控与评估系统工艺设备配套机房改造、工艺配电改造及配套设备安装。

2.4 具体工程内容为:

1) 空域运行监控与评估系统设备安装。

2) 空域运行监控与评估系统配套网络传输设备采购及安装。

3) 空域运行监控与评估系统配套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

4) 空域运行管理中心机房改造及配套工程。

5) 空域运行监控与评估系统工艺设备配电改造。

6) 本工程资料、技术文档收集整理,竣工图纸编制。

2.5 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机房改造,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外购设备采购,系统设备(甲供)到货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系统软硬件安装及调试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民航局备案的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还在有效期之内,并提供该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 项目经理资格: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级(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一级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下列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为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至2015年)至少完成一项1000万以上民航空管工程或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项目,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5)企业近三年(2012,2013,2014)经第三方独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级(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一级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6年3 月 8 日至2016 年 3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至 11 时,下午 13:30时 至 16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投标报名,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 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查验、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税务材料:税务登记证(原件查验、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 法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查验、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 质保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查验、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 财务报表: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3、2014)经第三方独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 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6 年3月 8 日至 2016 年 3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等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3月 30日上午 9时 00 分,地点为: 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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