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供电局工程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6-04-05
所属地区:云南
1.招标条件
丽江供电局工程车辆采购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分一个标段,具体参数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采购国产皮卡车4辆,即:大皮卡3辆、小皮卡1辆;
采购国产工程车2辆(可载10-12人、带货箱、带ABS防抱死系统)。
2.2交货时间:发出订货通知后30天内;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所投品牌车辆在云南省丽江市内有固定营业场所和售后服务维修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若是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与制造厂签订的经销合同或协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销售业绩。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合同、中标通知书、用户反馈意见等);
3.5提供有效的企业注册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2日,每日9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5.3 本次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