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地面能源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1. 招标条件
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地面能源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主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地面能源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2.2最高限价:210万元。
2.3交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地面能源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设备交货、安装和调试,并配合软件公司完成本项目.
2.4招标范围:
1、采购安装电流互感器、具有远传功能的水电表、采集网关、串口服务器及壁挂箱等;
2、将上述硬件通过485通讯线及网线接入云南有限公司能源管理平台,标记清楚每一路信号的相关信息、试通;
3、在安装新水电表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配套进行拆除恢复水表井、混凝土地面、管沟、管道、配电箱等工作;
4、在没有网线的区域,根据项目要求引网线至串口服务器,或通过光纤及光电转换器接入主干网络;
5、现场清理,道路、绿化恢复;
6、按照平台软件提供商要求的数据采集格式,配合调试运行、技术培训;
以上内容及采购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有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三级)。
3.2近三年2013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及以上的能源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三者之一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5.投标人提供本公司的开户行许可证。
3.6.投标人应提供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7.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的原厂授权。
3.8.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件的要求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9.本次投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
3.10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2014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组织机构登记情况副本原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⑦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⑧开户行许可证原件;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⑩主要产品的原厂授权;11、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12:项目经理资质;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还须提供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