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5万吨钒渣亚熔盐法高效提钒清洁生产示范工程项目玻璃钢设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项目为5万吨钒渣亚熔盐法高效提钒清洁生产示范工程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玻璃钢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玻璃钢设备的设计、制造、设备指导安装、调试、质量保证、现场服务、人员培训、资料交付、运杂费用、随机备品备件、设备保险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不满足不能参加投标: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所投产品的国内知名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供货、安装及调试等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当期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3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台同类型设备在相关行业销售的合同业绩。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3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4.2资格证明文件内容
4.2.1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3企业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合同,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满足报名条件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持上述资料及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套;
以上资料作为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4.3向提交合格资格证明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暂定为2016 年4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承德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话:15375479413
邮箱:liqibing0701@163.com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