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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葛洲坝航运联合调度及航道生产基地综合业务用房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4-10-16 265
核心提示:三峡—葛洲坝航运联合调度及航道生产基地综合业务用房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一、三峡—葛洲坝航运联合调度及航道生产基地综合业务用房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依据交通运输部交水发【2013】130号文件的要求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的委托,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工程项目规模:三峡—葛洲坝航运联合调度及航道生产基地综合业务用房工程总面积22898.85㎡,框架9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18.11㎡,地下建筑面积10480.74㎡。中央空调系统包括风冷螺杆式冷热水机组2台或3台,VRV空调系统2套;热水系统包括日产热水量8立方米的空气源直热循环式、辅助电加热系统1套。
2、资金来源: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
3、工程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左坝头广场。
4、招标范围:包括中央空调系统的采购、运输、现场转运、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验收等。
5、工期:合同签字生效后5天内提供主机及水泵基础等土建施工条件图;风机盘管等中央空调末端设备设施的安装进度必须满足三峡—葛洲坝航运联合调度及航道生产基地综合业务用房土建及装饰工程施工进度要求;本工程总工期15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标段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
3、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证书原件)
9、投标人信用分值应为65分及以上;(信用分值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分值为准,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分值并当场公布)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0月26日10时0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上午10:00时。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人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年10月16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
招标人: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地址:宜昌市三峡坝区
联系人:严宇琳、赵大永
联系电话:0717-6963666,0717-6962220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
联系人:向兆玉
联系电话:0717-6857980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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