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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平原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2016-12-08 107
核心提示: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新乡平原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

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新乡平原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包括场区工程、填埋库区、渗滤液调节池、附属建筑物、渗滤液处理站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招 标 范 围:一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二标段(监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过程监理。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标 段 划 分:2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一标段(施工)210日历天;二标段(监理)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7、质 量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未曾在 ( 中国采招信息网 http://www.zbxx.com.cn/ )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

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施工):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出具社保证明及单位近三个月以来(含三个月)缴纳社保的凭证,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1.4、在新乡市建筑(设)市场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有效期内)。二标段(监理):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1.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总监必须注册于本单位,且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1.3、在新乡市建筑(设)市场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08日至2016年12月14日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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