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下述货物及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首京唐2016中厚板-01)0610-1642NG030235/96
2. 项目名称: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4300mm中厚板生产线加热炉工程EPC总承包
3. 工程概况:首钢京唐二期4300mm中厚板生产线加热炉设计加热钢坯能力为200万吨/年。此次加热炉工程包含两座步进梁式板坯加热炉,具体内容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
(3) 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关于项目经理的有关规定。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4) 允许联合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3 投标人具有质量保证体系(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无被政府及行业组织处罚记录。
4.4 投标人在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4.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7由国家相关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4.8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10年(2007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具有年生产能力达30万吨以上的国内冶金生产线工程业绩或冶金加热炉工程业绩。
4.9保障农民工工资。
4.10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 3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5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6年12月23日—2016年 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00时至4:00时。
联系人:陈 昊 敏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zxrhm@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