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能岳阳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程电动执行机构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装备2×3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锅炉为东方锅炉厂引进美国福斯特?惠勒公司技术制造,W火焰燃烧方式,原设计燃用无烟煤,目前主要燃用烟煤。两台锅炉分别于2006年3月、5月投入商业运行。为进一步满足国家环保排放要求,降低脱硝系统的运行压力,华能岳阳电厂拟对二期3号、4号两台锅炉进行低氮燃烧系统改造。
1.2招标范围
电动执行机构56台,详见技术规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如为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2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3台应用于火电厂机组的电动执行机构业绩,且机组容量不少于300MW,需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
2.3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网站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网站平台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1月06日起至2017年01月10日止,访问网站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授权代理证明文件(代理商提供)、业绩汇总表及合同等相关资料扫描件;所有文件放入一个word文件中编辑);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招标文件费:1033元/标段。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4.1.3、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前需要办理入网手续,网站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项目的报名手续。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座机: 010-53310586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