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NBFD-2017-FW-ZB01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能生物南部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分标编号
服务项目名称(分标名称)
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采招信息网 http://www.zbxx.com.cn/)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 资质要求(资格要求方面,凡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有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公告为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10)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1.2专用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1。
3.2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3 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4年至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不能提供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5其他资格要求
(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26日至05月0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5:30时,潜在投标人请将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手机、公司传真、公司邮箱、标书费汇款单和所购买的包号及名称(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公章),
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到报名资料并核实后,当天将招标文件发至潜在投标人的电子邮箱内,如递交报名资料当天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来电核实。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标包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5月16日09:30时止,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05月16日08:30-09:30时止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