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贷 款海河河口地区污染控制和生态恢复项目-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招标公告
联系人;张鹏 电话;1371799942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津临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亚洲开发银行
招标编号:0703-1520CIC5Y114
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获得一笔贷 款,用于支付海河河口地区污染控制和生态恢复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 款用于支付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下1个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号:WW-CW-01)项下的合格支出。
受天津临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本次施工招标工程内容如下:
本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包括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位于汉江道与渤海四十路交口,占地面积50188平方米,土建规模3万吨/天,设备规模1.5万吨/天,再生水产水规模1万吨/天。收水范围西至渤海18路,北至长江道区域和西至渤海37路、南至长江道区域,面积55平方公里。工程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起24个月。
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亚洲开发银行采购指南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在2017 年5月 5日至2017年6月 6日每天8:30时至11:00,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5.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1)根据过去3年(2014、2015、2016年)里,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年均营业额不少于人 民币11000万元;
(2)投标人应明示其财务能力,如流动资产、未抵押的固定资产、授信额度和其他财务资源,但不包括合同预付款。①以能够满足人 民币1100万元的现金流要求②实施本合同和其它在建项目所需的总现金流要求;
(3)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5年的作为承包商、分包商或管理承包商的经验;
(4)至少在过去5年(2012-2016年)里,作为承包商、管理承包商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2个合同的实施,并且每次的参与金额不少于人 民币7000万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完成或实质上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
(5)国内投标人或与国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国内投标人应具有由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及由住建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外投标人应具备所在国家颁发的同等水平的证书。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7.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支付每套人 民币12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
8.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 年 6月 6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开标时间为2017 年6月6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 民币180万元整。
联系人_陈 昊 敏
手 机:1326 9553 913
电 话:010-8862 2152
邮 箱:zzxrhm@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