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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谏壁2×1000MW机组脱硫特许经营2017年度石灰石粉招标公告

   2017-05-23 198
核心提示:谏壁2×1000MW机组脱硫特许经营2017年度石灰石粉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DCX03-FJZB17-0417(01-01)1.1受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谏

谏壁2×1000MW机组脱硫特许经营2017年度石灰石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03-FJZB17-0417(01-01)

1.1受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谏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制造企业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或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 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法人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或个体工商户,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2.1被代理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该制造商不得再单独投标或参加联合体投标;

1.2.2.2投标人若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制造商必须向代理商出具唯一的销售代理授权书,授权书须包含向投标人保证投标本项目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并向招标人承诺承担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的连带责任,该制造商必须满足1.2.12条中合格制造商的所有要求。

1.2.2.3如果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销售公司,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制造商及其销售公司只能有其中之一参加投标。此时销售公司实为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按对唯一指定的代理商的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1.2.3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7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1.2.9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档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

1.2.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1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2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2017年度石灰石粉

1、投标人应具有稳定供货能力,石灰石粉质量稳定。石灰石粉加工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代理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石灰石粉加工企业的代理证明或协议。上述证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由招标人到石灰石粉生产车间处取样并进行化验的石灰石粉质量检测报告,此报告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前,投标人须联系招标人在投标人石灰石粉生产车间处取样,由招标人对取样进行化验并出具石灰石粉质量检测报告,由双方确认作为投标人本次投标石灰石粉质量的投标依据,招标人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如业绩证明要求提供合同及最终用户签署的投运证明,业绩起点时间的认定是以投运证明中写明的投运时间为准。

如业绩证明只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起点时间的认定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年。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2.13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

1.2.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培训、工厂检验、调试以及安装和试运行的指导等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5月23日09:00整到2017年05月31日16:00整(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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