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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1号-4号机组烟气超低改造排放CEMS准确性调试项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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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号-4号机组烟气超低改造排放CEMS准确性调试项目二次公告

1号-4号机组烟气超低改造排放CEMS准确性调试项目二次公告

上海 2017-06-30

招标编号:ZXZB2017-06-001/01

招标编码:CBL_20170630_19779390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

资金来源: 其他

1、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1号-4号机组烟气超低改造排放CEMS准确性调试项目

2) 招标内容:1号-4号机组烟气超低改造排放CEMS准确性调试项目

2、投标单位资格: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执照及国、地税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应具有由质量监督局颁发,工作范围包含空气和废气检测且在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信誉

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资质证书复印件。

5) 投标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委托书原件。

6)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4、招标文件发售

1) 发售时间:2017年6月13日~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投标报名单位按上述第2条“投标单位资格”,持第3条“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前来领取招标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3)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7日13点00分,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王 帆

手机: 1326 9139 77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wf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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