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0104120140005
招标备案号:12012014024002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和平施工[2014]03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和平区第一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已由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和平发改【2014】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为9036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14年和平区第一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立项总投资903.6万元,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753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2014年和平区第一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立项总投资903.6万元,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75300平方米。包括:南门外大街393号内院,节能改造建筑面积15200平方米;建津里,节能改造建筑面积23800平方米;五爱里,节能改造建筑面积6700平方米;乐福里6号,节能改造面积23000平方米;大同道1-7号5号后二楼,节能改造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屋面、外檐门窗改造。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4年04月01日 至 2014年09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外地企业必须具备《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5.项目经理资格:正项目经理1名,副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为本单位员工。(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正项目经理须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须由投标单位出具仅在本项目任职的任命书。(5)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6.项目管理部其他成员按照建筑【2012】141号文件及津建筑【2012】1091号规定进行设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3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3 月 4 日 至 2014 年 3 月 10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3月05日至2014年0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宝龙湾底商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丁翀(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151号
邮政编码:300020联系人:林浩电话:23312487
传 真:23312487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进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宝龙湾底商
邮政编码:300101联系人:冯兆艳电话:28220046
传 真:28220046
招标备案号:12012014024002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和平施工[2014]03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和平区第一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已由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和平发改【2014】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为9036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14年和平区第一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立项总投资903.6万元,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753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2014年和平区第一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立项总投资903.6万元,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75300平方米。包括:南门外大街393号内院,节能改造建筑面积15200平方米;建津里,节能改造建筑面积23800平方米;五爱里,节能改造建筑面积6700平方米;乐福里6号,节能改造面积23000平方米;大同道1-7号5号后二楼,节能改造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屋面、外檐门窗改造。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4年04月01日 至 2014年09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外地企业必须具备《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5.项目经理资格:正项目经理1名,副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为本单位员工。(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正项目经理须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须由投标单位出具仅在本项目任职的任命书。(5)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6.项目管理部其他成员按照建筑【2012】141号文件及津建筑【2012】1091号规定进行设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3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3 月 4 日 至 2014 年 3 月 10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3月05日至2014年0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宝龙湾底商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丁翀(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151号
邮政编码:300020联系人:林浩电话:23312487
传 真:23312487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进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宝龙湾底商
邮政编码:300101联系人:冯兆艳电话:28220046
传 真:282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