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上大压小”2×6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热网循环水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032/14
招标编码:CBL_20141024_16744174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上大压小”2×6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热网循环水泵招标公告
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 人”)的委托,就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上大压小”2×6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热网循环水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主管单位: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三、所属地区:山东
四、招标内容: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上大压小”2×6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热网循环水泵招标公告
(华电国际管理范围)
备注:以上设备台套数量仅为参考,以招标技术规范书所列数量为准。
五. 工程概况
5.1 项目法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5.2 本期容量: 本期建设2×6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5.3 机组类型: 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5.4工程计划(形象)进度: 项目已完成勘察设计、监理、三大主机招标工作,初步设计已完成审查。计划2014年9月开工,2016年3月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
5.5工程依据: 2013年3月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发改能源[2013]580号)。2014年 3月初步设计已通过电规总院审查(电规发电[2014]322号)。
5.6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项目法人资本金按发电工程动态总投资的20%考虑,其余部分资金按商业贷款考虑。
5.7 电厂厂址: 山东省枣庄市解放南路143号。
5.8交通运输:铁路或公路运输至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项目现场。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7.1、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 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有与国内外600MW及以上等级超临界机组的良好合作业绩;
7.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 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7.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4、投标人应在华电集团系统无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商投标(进口品牌除外);
7.7、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7.8、投标人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7.9、以上为三辅招标设备通用的资质要求,以下为三辅招标设备其他特殊要求:
华电国际直接管理范围
招标编号:CHDT032/14
招标编码:CBL_20141024_16744174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上大压小”2×6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热网循环水泵招标公告
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 人”)的委托,就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上大压小”2×6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热网循环水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主管单位: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三、所属地区:山东
四、招标内容: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上大压小”2×6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热网循环水泵招标公告
(华电国际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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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设备台套数量仅为参考,以招标技术规范书所列数量为准。
五. 工程概况
5.1 项目法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5.2 本期容量: 本期建设2×6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5.3 机组类型: 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5.4工程计划(形象)进度: 项目已完成勘察设计、监理、三大主机招标工作,初步设计已完成审查。计划2014年9月开工,2016年3月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
5.5工程依据: 2013年3月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发改能源[2013]580号)。2014年 3月初步设计已通过电规总院审查(电规发电[2014]322号)。
5.6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项目法人资本金按发电工程动态总投资的20%考虑,其余部分资金按商业贷款考虑。
5.7 电厂厂址: 山东省枣庄市解放南路143号。
5.8交通运输:铁路或公路运输至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项目现场。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7.1、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 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有与国内外600MW及以上等级超临界机组的良好合作业绩;
7.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 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7.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4、投标人应在华电集团系统无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商投标(进口品牌除外);
7.7、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7.8、投标人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7.9、以上为三辅招标设备通用的资质要求,以下为三辅招标设备其他特殊要求:
华电国际直接管理范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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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网循环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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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 近五年内投标人应具有2个600MW及以上机组工程安全运行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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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招标公告发布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时间: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30日
2、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30日17:00时止。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