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熟市在近日完成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常熟市城管视频监控租赁二期项目招标文件中,增加了“考核细则”一项,这是该市首次在政府采购中引入系统、细化的考核评分规则,有利于采购单位对中标企业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通过明确考核对采购项目实施监管,是常熟市财政局积极探索实践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高效利用财政资金的有效措施。在该项目采购过程中,该市政府采购部门经过与采购单位共同研究,形成科学、合理、细化的评分办法:由市城管局对视频监控项目运行管理实施综合考核,月度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的要素包括前端设备完好率、中心平台的完好率、前端通讯线路畅通率以及社会监督四个方面;同时,在监控租赁服务费中留取4%作为年度考核费用。
据了解,该项目通过政府委托租赁,由企业全权负责全市102个视频监控点位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企业提供视频监控项目建设所需的软硬件设备,承担项目建设使用中产生的各类费用及完成建设后的运营费用。项目旨在进一步完善对重点区域的车辆违停、跨门经营、占道堆物、游动摊贩等违法行为的有效监控。项目预算资金447.74万元,期限为五年,中标金额300万元,资金节约率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