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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中山三角天然气热电冷联产项目第二批辅机第10包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2014-10-30 213
核心提示:粤电中山三角天然气热电冷联产项目第二批辅机第10包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粤电中山三角天然气热电冷联产项目第二批辅机第10包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2-1440B1010176/10
招标编码:CBL_20141029_1143299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粤电中山三角天然气热电冷联产项目第二批辅机第10包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 (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612-1440B1010176/10
日 期:2014年10月29日
 
1、 受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进行 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期工程新建三套460MW级(F级改进型)、高效一拖一双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每套联合循环机组包括一(1)台低NOx 燃气轮机、一(1)台燃机发电机、一(1)台蒸汽轮机、一(1)台汽机发电机、一(1)台无补燃三压再热型余热锅炉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主机采用东汽生产的M701F4型燃机及配套发电机、150MW蒸汽汽轮机及配套发电机,余热锅炉为东方日立生产的三压、再热、卧式、无补燃、自然循环余热锅炉。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单位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612-1440B1010176/10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
1套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拟投包下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包类似的辅机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 
(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4) 投 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 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业绩要求
(1) 投标人近5年国内至少有1个电厂100m3/h以上的“超滤+反渗透”除盐水处理项目投运业绩,同时投标人近5年国内至少有1个电厂100m3/h以上的离子交换除盐水处理项目投运业绩。
(2) 投标人所提供的制造业绩/销 售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且投标人至少应 当提供合同协议书(包括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产品型号及数量的页面),若设备已投运,还需提供能清晰显示产品型号及数量的投运(验收)证明或用户使用 情况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善意提醒:请各投标人注意:本项目将公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情况,公示期3天, 若投标人对公示业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实名书面向招标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异议,根据异议情况,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可要求被异议的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及 其项目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供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核对,且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 消,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1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
4.2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 2014年10月29日至2014年11月5日,每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发售:
4.3.1、招标文件售价:具体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2、发售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注 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投标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 用。(报名审查的内容并非资格审查的全部内容,所以报名通过的投标人仅表明具有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格,并不表明其就为合格投标人,是否为合格投标人需要评标 委员会最终认定。)
4.3.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招标代理机构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填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至招标代理机构;(2)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招标代理机构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发票;(3)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3.4条。注意:及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传真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联系人联系确认。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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