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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泉厦管理基地二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2014-10-31 156
核心提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泉厦管理基地二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泉厦管理基地二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港湾勘招[2014]27号
招标编码:CBL_20141030_167501774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福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港湾勘招[2014]第27号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泉厦管理基地二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 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招标人)的编号为港湾勘招[2014]27号(招标编号)的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泉厦管理基地二期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集发展基前[2014]1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建 业主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资金来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泉厦管理基地二期工程(勘察、基坑支护设计);
2.2 建设地点: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39号;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3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567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建筑面积7662平方米,本期(二期)扩建建筑面积约13905 平方米(其中地上8905平方米,地下2层约5000平方米),基坑深度约9.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泉厦高速公路泉厦研发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
2.4 投资总额: 533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 4645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为满足本工程建筑地基、基坑支护、护坡挡土墙等设计工作的需要,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详细勘察,并对基坑支护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的指导和配合服务。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待定 ;
2.7勘察周期: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送审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基坑支护施工图纸待正式勘察报告出具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具有以下资质之一:①同时具备建设部核定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 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部核定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勘察综合资质的还需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应本招标项目专业资质等级所要求的业务成果)(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资信与实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勘察单位或联合体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 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 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 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并提供合作协议待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3.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 月 31 日至 2014 年 11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 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2014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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