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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区道路中央配电线路电杆迁移改造工程所需设备材料(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2014-11-02 144
核心提示:呼和浩特市市区道路中央配电线路电杆迁移改造工程所需设备材料(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市区道路中央配电线路电杆迁移改造工程所需设备材料(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51-140905/D
招标编码:CBL_20141031_1146893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呼和浩特供电局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单位所需电力电缆、水泥制品、钢管杆进行框架协议招标,对10KV环网柜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1标段:电力电缆
2标段:水泥制品
3标段:钢管杆
4标段:10KV环网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3.1.4 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年检记录。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2.2 取得相应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
3.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31日到2014年11月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预约),逾期不再受理。
3.4 投标人在报名时投标人代表需出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员工证明资料及身份证并提供投标回执(见附件,注明所投标标段、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同时对本公告3.1及3.2条款中全部资格要求逐项提供原件证明资料(例: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本公告3.1及3.2条款中资格要求的全部原件证明资料)以及企业近三年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网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合同3份以上。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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