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日照市120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委托,就其购置救护车及相关车载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120紧急救援指挥中心 联 系 人:王 朋
联系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38号 联系电话:0633-879912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杜以娟 李帅 仲秀霞
联系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电子信箱:zb_duyijuan@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新区分理处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5653201040001228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购置救护车及相关车载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WT-RZCG2014-1410
招标项目内容:
第一包:重症监护型负压救护车;
第二包:重症监护型负压救护车车载设备;
第三包:长途转运监护型救护车;
本次招标采购包含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参数指标请查阅招标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第一包:
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家或代理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1.2投标产品须是国家工信部批准的救护车公告目录产品,具有3C认证,生产改装企业具有改装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第二包: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含本次采购货物类别)。
2.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第三包: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家或代理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2投标产品须是国家工信部批准的救护车公告目录产品,具有3C认证,生产改装企业具有改装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19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下同);
4.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3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4年11月20日9:00-9:3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六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0日9:30。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4年11月20日9:3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六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