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灯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ZB-WZ1402、1403、1404、1405
招标编码:CBL_20141105_11514404
开标时间:2014-11-25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福建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批设备材料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除XMZB-WZ1402-040-5包4、 1403-156-4包1、1404-209-3包1、1404-227-3包1、1405-277、280、283、284、293、294、296、 297、303、304、305、308、310、312、313、314、316、317
项目接受代理外,其余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集成产品中的组部件不受本条款限制)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 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 同)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4.3.1投标人必须将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勿使用以个人名义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投标人在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备注处注明“招标编号、货物名称、包号标书费”。
4.3.2购买提示:投标人标书费电汇后,招标代理机构需一定时间确认到账情况,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为保证投标人顺利购买标书,请投标人尽量于2014年11月11日17:30前完成标书费电汇支付。
4.4投标人需下载新版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项目投标,名称为“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
4.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须在2014年11月15日(17:30前将澄清内容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相应位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5日15:3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应于2014年11月25日13:00-15:30(北京时间)送达至招标人如下指定地点:
特别提醒:因本次招标启用新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请投标人仔细阅读“附件3交通示意图”提前作好递交投标文件准备,以免延误投标。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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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MZB-WZ1402、1403、1404、1405
招标编码:CBL_20141105_11514404
开标时间:2014-11-25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福建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批设备材料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分包名称 |
58 | XMZB-WZ1405-317 | 灯具 | 包1-灯具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除XMZB-WZ1402-040-5包4、 1403-156-4包1、1404-209-3包1、1404-227-3包1、1405-277、280、283、284、293、294、296、 297、303、304、305、308、310、312、313、314、316、317
项目接受代理外,其余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集成产品中的组部件不受本条款限制)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招标
编号
|
物资大类 | 物资中类 | 物资小类 | 物资种类 | 业绩要求 | 资质要求 | 备注 | ||||||||
XMZB-
WZ-1405
|
供货业绩 | 运行业绩 | 注册资本金 | 生产设备 | 生产能力 | 认证证书 | 生产许可证 | 入网许可证/其他资质要求 |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3C认证证书 | |||||
317 | 工器具 | 照明工具 | 灯具 | 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销售业绩为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 1、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2、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1、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2、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须一并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 | 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3C认证证书 |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 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 同)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4.3.1投标人必须将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勿使用以个人名义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投标人在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备注处注明“招标编号、货物名称、包号标书费”。
4.3.2购买提示:投标人标书费电汇后,招标代理机构需一定时间确认到账情况,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为保证投标人顺利购买标书,请投标人尽量于2014年11月11日17:30前完成标书费电汇支付。
4.4投标人需下载新版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项目投标,名称为“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
4.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须在2014年11月15日(17:30前将澄清内容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相应位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5日15:3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应于2014年11月25日13:00-15:30(北京时间)送达至招标人如下指定地点:
特别提醒:因本次招标启用新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请投标人仔细阅读“附件3交通示意图”提前作好递交投标文件准备,以免延误投标。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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