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采购招标的特点
(一)采购程序的公开性
有时也指透明性,是指整个采购程序都在公开情况下进行。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公开开标,公布中标结果。投标商资格审查标准和中标候选供应商评选标准要事先公布,采购法律也要公告。
(二)采购程序的竞争性
招标就是一种引发竞争的采购程序,是竞争的一种具体方式。招标的竞争性充分体现了现代竞争的平等、信誉、正当合法等基本原则。招标作为一种规范的、有约束的竞争有一套严格采购程序和实施办法,可以最大程度地吸引和扩大投标人的竞争,从而使采购人以最合理的价格采购到所需的物质和服务,更好地获得市场利益,有利于政府采购经济效益的实现。
(三)采购程序的公平性
所有感兴趣的供应商、承包商和服务提供者都要进行招标,并且地位一律平等,不允许对投标商进行歧视;评选中标商应按事先公布的标准进行;投标是一次性的并且不准同投标商进行谈判。所有这些措施既要保证招标程序完整,又可以吸引优秀的供应商来竞争投标。
(四)采购程序的政策性
政府采购招标与其他招标有所不同,其原因是因为采购资金的性质。社会上招标更重于结果,侧重于满足委托人的要求。而政府采购招标,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所体现的政策性更强。如采购本国货物,保护中小企业等等。采购所用的是财政性资金,因此,执行机构的行为要对政府负责,对纳税人负责。
二、如何编制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唯一依据,同时也是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依据。因为评标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的。此外,招标文件是签订合同所遵循的依据,招标文件的大部分内容要列入合同之中。因此,制作招标文件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直接影响到采购的质量和结果。也就是说游戏的方案和规则都应在文件中体现出来。因此,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内容力求详尽、真实,以便于投标人更好地参与投标。招标文件的细节及复杂程度将根据拟招标的项目大小及特点而定。一般而言,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5、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6、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7、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8、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0、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招标文件的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招标需求、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投标文件制作格式及附件。
1、投标邀请
(1)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同项目根据性质不同邀请的投标人资格不同。
如医疗器材的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医疗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相关质量认证和检测报告。再比如公安、法院、检察院制服必须具备公安部、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对定点生产企业的要求,也就是说投标人除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外,还必须满足国家相关部门的资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4]18令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资格要求不宜过低,也不宜过高,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至少要保证三个以上的合格投标人进行竞标,这里所说的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必须是三种不同的产品。
(3)发售文件时间应以公告时间开始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结束。
(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投标文件应交到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之前提交有效等。
2、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是制定具体的投标规则,是对投标人的具体要求。
(1)制造商或者具有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供应商。
(2)明确招标文件的组成。
(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中认为模糊不清的问题提出疑问,执行机构和采购人收到后要进行受理。答疑和提出问题以书面形式,回答和答疑也必须以书面形式,并发给每一个购买文件的投标人和潜在的投标人。值得强调的是,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回函确认。
(4)投标文件的编制
①投标的语言
②投标文件的构成
为规范和统一投标文件的制作,我们在投标文件构成中作了明确规定,这样做是为了便于阅读文件和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投标书是投标供应商对投标内容的书面声明,它必须遵循一定格式要求。假若我们不做硬性规定,投标商做出的投标文件将是五花八门的,这不便于我们提高工作效率。这里面包含我们评标所需的内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价格文件”和“技术服务文件”都是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依据。提供越详尽,对评标越有利。
③投标文件的装订
招标文件要规定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后如何进行装订。根据评标方法的不同我们将制订不同的装订的方法。这里谈一谈密封评标。为了公平、公正地评议出合格投标人,我们在前一阶段尝试了政府采购货物的密封评标(土建工程已经采用此办法)由于“报价文件”和“商务资格证明文件”都有投标人的名称。我们只对“技术和服务文件”进行密封评标。因此投标文件在装订过程中必须把“价格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和“商务及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并且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和服务文件”的副本不得折叠或作特殊标记,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投标单位、人员信息。对有关涉及到投标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全部用“投标单位”和“工作人员”字样代替。装订夹统一由执行机构提供。
倘若不是密封评标,文件可以装订在一起,开标一览表应分开单独提交,这是针对一些大的项目投标供应商较多的情况。
④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A、投标文件根据情况一正三副或一正四副。根据需要提供电子文件(便于存档)。
B、文件需由法人以及法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署(国际招标还需逐页小签)。
⑤投标报价
A、以人民币报价。
B、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明确主投方案)不利于评标。
C、对于复杂的非标准货物采购,还应作分项报价。
⑥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并证明主办人。
⑦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收取投标保证金是为了确保招标的严肃性以及保护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免遭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受到损害。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将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①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和提交履约保证金。
财政部18号令第三章中已作明确规定:执行机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执行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这一条规定是最近才实施的,没有引起重视,没有及时退还保证金,如公安厅制服招标中,有些单位的保证金半年后才退还。
(6)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有效期可以是开标后60天、90天,但不宜过长或过短。如遇特殊情况,即开标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定标,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必须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执行机构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7)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
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递交。譬如有时执行机构要求投标人将所有的文件包括“价格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商务和资质证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时根据需要也会分别单独密封自行递交,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②投标人应保证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以便开标前对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8)投标截止期
前面已作介绍这里就不再重复
(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可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向执行机构递交书面申请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