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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公司华电土左50MWP光伏电站110KV输电线路工程所需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2014-11-07 273
核心提示: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公司华电土左50MWP光伏电站110KV输电线路工程所需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公司华电土左50MWP光伏电站110KV输电线路工程所需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51-140940/D
招标编码:CBL_20141107_1155728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呼和浩特供电局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单位为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单位所需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详见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3.1.4 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年检记录。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具体对应货物的专用资质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2.1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2.2 取得相应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
3.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7日到201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预约),逾期不再受理。
3.4  投标人在报名时投标人代表需出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员工证明资料及身份证并提供投标回执(注明所投标标段、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同时对本公告3.1及3.2条款中全部资格要求逐项提供原件证明资料(例: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本公告3.1及3.2条款中资格要求的全部原件证明资料)以及企业近三年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网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合同3份以上。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效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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